王先生交錢租房,可搬家時卻被人趕出來,原來是“二房東”私自將房子出租給王先生。發生糾紛后,王先生找中介要說法,沒想到對方卻玩起了“躲貓貓”。工商介入后,中介才全額退款。
5月12日,王先生在臺江區寧化路一家名為雙安的房產中介找房子,在看了一套兩居室的房子后,林先生當天就與中介簽了租賃合同,租下其中一居室,同時繳納了中介費、房租及押金共計4600元。
次日,王先生在搬家過程中遇到真正的房東。經過交涉,房東表示,不許“二房東”轉租其中一間房子給王先生,已經付了錢的王先生就這樣被趕了出來。王先生要求雙安中介盡快介入處理,但被對方告知“7日內會有結果”。隨后的幾天,王先生多次致電該中介,得到的回復均為“正在處理”。王先生于23日向12315投訴。
工商人員調查后認為,該中介沒有查驗出租房的產權證,導致糾紛發生。昨日,經調解,房產中介退還4600元給王先生。
工商部門提醒,租房時最好查看對方有效證件的原件并保留復印件,如身份證、房產證等,可預防被騙,也便于維護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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